关于发放2020年教职工清凉饮料费的通知

发布者:赵丹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4600

各单位:

按照学校规定,2020年教职工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仍按“中矿大后勤字[20046号”文件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4个月的清凉饮料费(61日至930日),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100/人·月,其它人员80/人·月。

根据学校有关人员经费发放要求,请校党政机关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校医院等单位填写“2020年清凉饮料费发放表”(不需上人员经费系统申报。其中“项目编号”,自筹人员出本单位经费,其他在编人员出学校经费100000001账户),并于619日之前将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的报表(包括电子文档和一式两份的纸质表格)交总务部汇总,纸质表格报送地点:桃苑餐厅四层总务部418计划财务办公室,联系人:王翠平,联系电话:83590325,电子表格发送邮箱:fdchq@cumt.edu.cn

其余各单位参照通知精神,按照经费报销程序自行发放2020年教职工清凉饮料费。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清凉饮料费发放表.xlsx

总务部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