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启用数电发票的通知

发布者:谢刚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各位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的要求,我校自202431日起将全面启用数电发票。数电发票全称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类型。文件明确电子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启用数电发票以后,税务局将不再对我校发放传统的纸质发票。

数电发票与传统的纸质发票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变化:1、数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无发票代码信息2、数电发票取消了联次,不再区分记账联、发票联和抵扣联;3、数电发票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地址栏、银行账户账号栏的信息。数电发票票样如下:

启用数电发票后,校内各类业务申请开具发票的流程不变,在申请开具发票时需要正确填写接收发票的邮箱;此外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不再是必填内容,若对方单位无特殊要求,申请开具发票时可以不填写上述信息,以防填写错误,造成后续退票等不必要的麻烦。

启用数电发票后,经办人无需至现场领取发票,财务处将在接收到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无误的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如遇大型会议等集中开票情况,非科研类发票开票时间会略有延迟。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账日,不开具发票,老师在此期间申请的发票将延迟一个工作日开具。

数电发票的启用将进一步节省师生的时间和精力,提升财务的服务效能!


中国矿业大学财务处

2024229日  


Copyright © 2014 xxgk.cum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矿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邮编:221116 苏ICP备0500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