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葛字〔2014〕3号
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经2014年6月5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淑娟同志转任副处级调研员,同意借调至郑州大学工作;
聘任涂廷亚同志为理学院副院长;
免去张淑娟同志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 葛世荣
2014年6月5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党校发布时间:2014-12-15浏览次数:323
中矿大葛字〔2014〕3号
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经2014年6月5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淑娟同志转任副处级调研员,同意借调至郑州大学工作;
聘任涂廷亚同志为理学院副院长;
免去张淑娟同志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 葛世荣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