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检查组对中国矿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9.2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7浏览次数:7141

9月26日,教育部第八检查组对中国矿业大学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侯慧君担任检查组组长,教育部监察局综合室处长王俊玲、中央财经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吕丽为检查组成员。
上午8点45分,专项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在南湖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校领导邹放鸣、葛世荣、赵跃民、宋学锋、王建平、曹德欣,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王铁群出席大会。大会由校长葛世荣主持。中层领导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查组组长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侯慧君代表教育部检查组发表了讲话。她阐述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指导思想、检查内容等方面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和说明,并对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她说,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是中央交给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履行职责、严明纪律、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是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她指出,专项检查把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把上级考评、学校自查与群众参与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把自查自纠与监督整改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务实、有成效。她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切实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提高贯彻落实工作的水平;三是希望学校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校党委书记邹放鸣代表校党委汇报了学校贯彻执行《规定》和《廉政准则》的情况。汇报的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关于贯彻执行《规定》和《廉政准则》的工作情况,二是关于开展贯彻执行《规定》和《廉政准则》自查工作的情况。他从六个方面汇报了学校贯彻执行《规定》和《廉政准则》工作情况,包括:认真研究部署《规定》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规定》和《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构建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定》和《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加大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力度。邹放鸣书记还对学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足和差距进行了总结。他说,学校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检查组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扎实深入细致地推进《规定》和《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早日实现建设多科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创造风清气正、和衷共济的制度、文化环境和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随后,参加大会的全体人员还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十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动员大会结束后,检查组根据检查工作安排,对照学校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对学校提供的贯彻执行工作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阅。
下午2点,检查组在学校党政办公楼B301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学校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学院党政负责人、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参加了座谈。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围绕本单位学习贯彻《规定》和《廉政准则》的情况,学校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做法以及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议题与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会后,专项检查组向学校主要领导反馈了检查的结果,对学校贯彻执行《规定》和《廉政准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也对学校下一步如何改进和加强《规定》和《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0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1月,又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两个党内重要基础性法规的出台,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8月,教育部党组决定对两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9月组成15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部属高校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教育部检查组廉政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动员大会

检查组组长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侯慧讲话

校党委书记邹放鸣代表学校党委汇报学校情况

校长葛世荣主持大会

动员大会会场

动员大会会场

动员大会会场 

参加大会的全体人员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廉政测评

检查组在学校党政办公楼B301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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