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在南湖校区党政办公楼B401会议,我校副校长宋学锋与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塔西甫拉提·特依拜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联合培养采矿工程本科生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来自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的08级采矿工程专业的42名同学将来我校矿业工程学院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专业课学习。
 据悉,为响应党中央关于开展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号召,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授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并成立了以清华大学为组长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副组长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为参加单位的10所高校组成的团队化的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工作组,对新疆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多对一的方式进行支援,这是作为长期受到国家和社会重点支持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一种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我校作为支援新疆大学团队中的一员,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的建设。这次拟接收的42名采矿工程专业的学生来校学习专业课,即是我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我校的援疆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多年来,我校一直重视和坚持对新疆大学的支援,不仅派干部到新疆大学挂职,还派教师到新疆大学工作,为其培养师资,扶持实验室建设等多方面的支援。目前,我校资源学院的董青红老师仍在新疆大学工作,并荣获2010年度新疆自治区教育对口支援优秀支教教师称号。本次作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10所高校之一,也是上级部门对我校工作的鼓励与鞭策。
 我校党政办、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矿业学院、安全学院、资源学院及新疆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并就新疆大学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发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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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与新疆大学签署联合培养采矿工程本科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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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锋副校长与塔西甫拉提·特依副校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联合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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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对口支援的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