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及政治鉴别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热爱辅导员工作。
2.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以派遣或改派);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满30周岁(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满35周岁(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根据入伍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人员请于12月31日前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可直接送交或邮寄(建议EMS)到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学工部(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B124,邮编:221116),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应聘中国矿业大学少数民族辅导员”)发送至电子邮箱:fdy124@126.com。
2.资格审查。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基本素质考察。主要是担任学生干部和获奖情况评价。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前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和成绩单原件以供审核。
5.面试和体检。综合基本素质考察结果和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6.确定拟聘人选。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综合基本素质考察、笔试和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7.实习考察。进行一定时间的实习考察。
8.公示与聘用。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学校接收毕业生的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协议。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31日前报名,发送电子《报名表》,并邮寄《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2019年1月11日前,笔试、面试、体检。
3.2019年1月18日前,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视情况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以博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纳入校内事业编制,以硕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首个聘期为四年。对新聘辅导员的管理按照上级及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委对辅导员招聘全程监督。
5.参加笔试人员、面试人员通知以及拟聘人选公示,均在我校党委学工部和人事处网页发布。
6.联系咨询电话:
党委学工部:0516-83590057,15190676847李瑞军
人事处:0516-83590210,刘蕾
特此公告
中国矿业大学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