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发布者:教务部发布时间:2016-01-06浏览次数:2105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尤其是满足煤炭企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企业在职人员或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煤炭行业在职人员或有意到煤炭企业就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章守纪,品德良好;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③身体健康。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所具备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我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400名,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1

采矿工程

2

工学

60

2

安全工程

2

工学

60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60

4

机械工程

2

工学

60

5

地质工程

2

工学

60

6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工学

60

7

工商管理

2

管理学

40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http://zs.cumt.edu.cn

考生通过 “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切记注册的报名号),登录填写和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毕业高校代码统一使用5位国标码;应届毕业生的证书编号统一填写“0”;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二)材料寄送

每位考生的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加封面: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在职人员要求经具有人事权单位的组织部、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届生须由在读高校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文件(要求清晰,彩色,每张大小400K-2M)发送至kuangdazhaosheng@163.com;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读高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4.体格检查表。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格检查表原件。

    • 在职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收齐后统一寄送或递交我校,请报考单位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提供单位报考人员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一份,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提供,有意到煤炭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与相关煤炭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并与在职人员材料一并报送我校

    • 应届毕业生须于710日前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并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文件(要求清晰,彩色,每张大小400K-2M)发送至kuangdazhaosheng@163.com,否则不予录取。

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591555。请在信封注明“二学位报名材料”,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64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1567日(以我校签收日为准)

五、考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在职人员的报名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我校招生办公室复查,应届毕业生的材料由我校招办直接审查。审查合格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入学选拔考试,考生可于20156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寄送材料不全或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者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2.办理考试手续

审查合格考生于2015610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交纳报名费120元,并于611日后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3.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14

08:0010:00

大学英语

10:1512:15

高等数学

14:0016:00

计算机基础

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由我校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总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分数排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而无法在我校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培养费用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标准者,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九、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派遣,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另外派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签订协议的就业单位派遣。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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