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来源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省份与计划数 | |||
合计 | 山东 | 河北 | 江苏 |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文科 | 20 | 8 (其中:声乐1-2人,舞蹈2-3人,器乐4人) | 9 (其中:声乐5人,器乐4人) | 3 |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二)参加所在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三、报名与考试
我校在山东和河北两个省组织音乐学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省份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东 | 济南市招生办 | 考前确定 | 2015年2月2-26日 | 3月1-2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北校区)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2015年3月4-5日 | 3月6-7日 |
(二)报名办法
1.山东省考生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网报系统报名;河北省考生须携带省招生部门规定材料到考点报名。
2.交初试报名和考试费150元。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同时兼顾考生的气质、形体等综合素质。
1.初试
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分项目招生计划,从声乐、器乐、舞蹈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任选一首曲目进行考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音乐学专业测试领导小组于复试当天(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早晨八点前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
2.复试
凡取得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采用录音录像方式。
(1)科目一: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给定的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科目二: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备考曲目2首,评委指定其中1首。
(3)科目三:从声乐、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与主试科目不同的项目展示。
其中声乐的考试时间为4分钟,器乐和舞蹈的考试时间为5分钟,演奏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声乐考试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考生自备乐谱。器乐为背谱演奏。
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评成绩为: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2+(科目三成绩-60)×0.5,总评成绩满分为320分。
3.考试时间
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四)成绩查询
复试考生可于3月底,通过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考试结果,合格考生并可通过网站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音乐校考合格证”;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也同期通过网站公布。
四、录取规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未设置省统考的除外),并以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中,按照校考成绩排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按学分制收费,音乐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年约6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本科招生办公室)
0516-83591999(艺术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校招生监察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
(一)江苏省考生不参加校考,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代替校考专业成绩。
(二)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初试考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考试时间三十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用品自带(钢琴除外),食宿自理。
(四)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