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在直属高等学校试行公开选拔副校(院)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报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同意我校面向校内公开选拔副校长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岗位
以分管本科教学为主的副校长(1名)。
二、副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一般应有学院管理工作经历和从事教学管理的经历。
3、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勇于担当,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⑴发布选拔公告,进行宣传动员;⑵接受自荐报名、提名推荐,资格审查;⑶确定参加述聘面试人选;⑷述聘面试、评价及民主推荐;⑸确定考察人选,报请教育部后进行组织考察,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⑹确定拟任人选,报教育部后予以公示;⑺报批、任职等。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委员会和监督小组。
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的具体实施全面负责,对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方案,对整体工作及关键环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评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相关人选进行审查、评议,提出正式评议、推荐意见。
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的整个过程及其程序,接受并处理有关群众意见。
五、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校长提名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者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个人自荐表》,组织推荐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组织推荐表》,校长提名推荐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校长提名推荐表》。
2、自荐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8日17时之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个人自荐表》提交校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者和个人提名推荐者,应分别将相应的《推荐表》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至校党委组织部。
3、报名所需表格可到校党委组织部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联系人:刘国栋,地址:南湖校区办公楼A404室,联系电话:83590029。
六、工作要求
1、请全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公告内容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发布,动员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报名;同时,欢迎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积极报名。
2、切实加强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禁止各种拉票行为;对于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的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欢迎大家向校纪委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3590022,举报信箱:文昌校区中心路和南湖校区办公楼西侧分别设有公开选拔工作举报信箱,举报邮箱:jianchachu@cumt.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公开选拔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