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我校接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邮政机要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业务函〔2015〕117号),按照文件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大学生档案不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传递方式由机要通信渠道转为EMS标准特快专递传递。今年是大学生档案寄送方式由机要转为特快方式寄递的第一年,为确保大学生档案的安全、准确传递,经与徐州市铜山区邮政局翟山支局协商沟通,现将我校档案寄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专用信封的使用
根据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寄送,将采用邮局订制的“高校学生档案专用”信封封装。(详见附件1)
二、统一收费标准
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采取国内标准快递方式寄递,收费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统一定价,500克以内价格为每件14元。(详见附件2)
三、档案的邮寄方式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按学校统一要求,各学院原则上在放假前一周发出。寄送时请提前两天与邮局电话预约,邮局会派专人上门取件。日常工作中各学院如需邮寄档案,可与邮局电话联系,每周五上午由专人上门办理。
具体办公地点:泉山区解放南路延长段
办公电话:83888448
联系人:赵琰13505215943,王建13605202881,张斌13776771299
四、学生档案寄件单的填写
学生档案寄件单的填写,请各学院按大学生档案收寄信息表的格式录入,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haoyanlinger2@163.com,由邮局一并集中打印详情单后粘贴于档案专用袋进行封装。(详见附件3)
为保证档案转递、寄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5届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寄送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附件2:收费表.docx
附件3:大学生档案收寄信息表.xls